当代霍布斯研究方法综述(3)
再次,历史主义并非意味着进步主义,此类观点常见于保守派。奥克肖特也处于进步历史观的对立面。奥克肖特的《〈利维坦〉导论》,几乎可以称作是“进入霍布斯思想世界的入门读物”[10]。奥克肖特将霍布斯的《利维坦》看作是政治哲学史上“意志与技艺”研究范式的代表,但这种研究范式并不是奥克肖特所赞赏的理性意志的研究范式。黑格尔派、自由主义、保守主义、马克思主义等现代性的学派大多坚信历史必定沿着某个方向前进,“奥克肖特质疑任何这样的信念:政治思想史中有一个清晰的‘前进’方向可以看见,旨在借此打破政治观念史解释中的‘左’‘右’之分”[11]3。奥克肖特把政治思想的研究看作一种历史研究,“在这一思考模式中,事件、人类行为、信仰、思考方式,都将与它们赖以出现的条件或具体语境联系起来加以考量”[11]1。奥克肖特将自己关于政治思想史的研究明确定义为“一项历史研究”[11]1。这项历史研究关注政治概念的变化和政治环境的变迁,但是反对进步历史观,“也就是说,历史并不是一种把事件、行为和信仰当作一般规律运转的实例来理解的思维模式,而是一种把事件、行为和信仰与同类事物联系起来理解的思维模式”[11]1。这种思维模式或许还带有语境主义的色彩,因为要想更好地理解某件事件或信仰,就有必要把它置于另外的事件或信仰中去考察。但是,以连续的欧洲政治思想史的模式来撰写思想的历史是大胆而具有风险的,奥克肖特也“并不认为其中有哪一本是真正令人满意的”[11]2。奥克肖特质疑“政治思想史”这样的概念,认为从一个连续的政治思想观念上转移到政治思想的片段之中,更有助于理解历史的每一个片段。因为每个历史片段的政治文化和政治信仰都是自足和自洽的,“我想,我能看到的是,不同的民族处于不同的时期,在不同的知识环境和物质环境下,以不同的方式参与政治活动并得出对政治活动的不同思考”[11]3。
吕森(Jorn Rusen)认为人们是在历史中形成其认同感、归属感和差异。历史学家们的专业学术工作“往往涉及并依赖于认同形成的文化过程”,即使历史学家们对这一过程是无意识的,“政治都在他们的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由此历史主义的研究带有着某种“特别功能”[12]1。柯林武德(Robin George Collingwood)赞同这一点,并将其历史研究方法明确为两点:重演论和一切历史都是思想的历史。这种历史研究方法在当代影响深远,虽然柯林武德并没有直接论述过霍布斯。②同时柯林武德也将历史的进步阐述为两种:“即在历史中的进步,和在自然中的进步”,虽然柯林武德同样认为历史的进步这一概念本身毫无意义。[12]317
三、历史文本语境主义
历史文本语境主义,此词带有一定的歧义,主要是指用历史的方法来研究政治思想,但是其特色在于更加关注经典文本所处的政治社会环境背景。
首先是文本分析的方法,这个比较常用。虽然是从文本出发,但也大多带有后人研究的个人创见。在《霍布斯的政治哲学》(ThePoliticalPhilosophyofHobbes)一书的前言中,施特劳斯从自然法缘何盛行于17世纪英国的问题出发,认为自然法理论在古典和中世纪的传统中就已经司空见惯,因此霍布斯的伦理和政治理论并非首创。施特劳斯认为,霍布斯通过作为道德原则和政治原则的权利观,否定了以德性为主的理想主义传统;通过把道德和政治奠定在权利的基础之上,否定了自然主义把道德和政治的基础建立在自然倾向和自然欲望之上。实际上,霍布斯所讲的权利,介于传统自然法的道德原则和纯粹的自然原则之间。在施特劳斯看来,霍布斯的思想基础既不是传统的也不是近代科学的,“传统的自然法,首先和主要的是一种客观的‘法则和尺度’,一种先于人类意志并独立于人类意志的、有约束力的秩序。而近代自然法,则首先和主要是一系列的‘权利’,或倾向于是一系列的‘权利’,一系列的主观要求,他们启始于人类意志”,因为自然自由本身就是全部的“法律、秩序或义务的起源”[13]2。霍布斯的研究方法,其真正的哲学基础并不是近代科学,因为“传统概念,不适合一个根本上非传统的看法;近代科学概念,跟一个发源于某种道德态度的人生见解难以相容”[13]5。那么现代人该如何研究霍布斯呢?施特劳斯作出的一个判断或许可以提供参考。施特劳斯设想,“作为一种本质上非历史的追求,政治哲学今天需要对于它的历史进行批判性的研究;这样一种批判性的历史研究假设,过去伟大的思想家们怎么理解他们自己,我们今天就会怎么去理解他们;政治哲学的历史,要求我们恰如其分地划分历史时期;这种对历史时期的划分,要跟主角,即那些伟大的政治哲学家的自觉意识相一致,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它才可以被认为是恰如其分的”[13]9-10。霍布斯的写作意图“不仅仅是为了抒发他个人的体验而阐述他的人生观,而首先是要为这种人生观提供论据,从而证明这是对人类生活唯一正确和普遍适用的看法”[13]5。因此施特劳斯认为作霍布斯的研究,应该全面地了解霍布斯的早期和晚期思想。整体而言,霍布斯的早期思想是反传统的,但这种反传统反而建立在传统的基础之上,并没有逃脱传统的桎梏。霍布斯的晚期思想则恰好是在早期思想的基础上逐渐摆脱传统——施特劳斯尤其关注这个摆脱传统的过程。政治哲学是对根本政治问题的终极真理的追求,在此意义上,施特劳斯把霍布斯看成是政治哲学家。因为霍布斯确信,自己作为政治哲学家“已经跟过去的全部政治哲学,实现了根本的决裂”[13]10。这种决裂,是因为“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是为近代所特有的第一次尝试,企图赋予道德人生问题,同时也是社会秩序问题,以一个逻辑连贯的、详尽的答案”。施特劳斯把霍布斯定位为一个研究政治秩序的现代政治科学家,但同时又认为霍布斯的学说“大概没有什么成分,不能追溯到他的这个或那个前人那里”[13]1。在施特劳斯看来,霍布斯政治思想有更为直接和具体的来源,其中一个是斯多葛主义学派。另外一个则是霍布斯在变革的特殊历史时刻所提出的道德人生和社会秩序的根本性问题。这个根本问题的思考决定了霍布斯的道德态度独特于古典道德和基督教道德态度。施特劳斯这种研究霍布斯理论的方法,既基于文本而又追寻其概念的历史来源,从而在方法论上把霍布斯提升到一个相当伟大的高度。霍布斯在变革时刻提出的秩序构建是前所未有的,“这个时刻,对于即将来临的整个时代,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基础在此时奠定,而近代政治哲学,完全是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13]5-6。通过关注霍布斯倾向斯多葛主义激情概念,以及霍布斯重新重视柏拉图而转向“精确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施特劳斯得以论证霍布斯政治哲学的基础是一种独特的道德态度和政治态度,并认为霍布斯的早期思想同样需要得到重视。
文章来源:《当代传播》 网址: http://www.ddcbzz.cn/qikandaodu/2021/0322/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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