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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论文_著作权法中认定传播行为的“新公众

来源:当代传播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2年02月09日 03:23:45
【作 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 要】:文章摘要:欧盟法院为认定"向公众传播行为"而提出的"新公众标准"是误读《伯尔尼公约》和《伯尔尼公约指南》的结果,虽经欧盟法院的限缩性解释,也与国际条约不符。根据"新公众标准

文章摘要:欧盟法院为认定"向公众传播行为"而提出的"新公众标准"是误读《伯尔尼公约》和《伯尔尼公约指南》的结果,虽经欧盟法院的限缩性解释,也与国际条约不符。根据"新公众标准"为"深层链接"定性的做法,混淆了对传播权的保护和对技术措施的保护,也混淆了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界限。我国不应移植和参考"新公众标准",而应以相关行为是否产生了新的"传播源"为标准,对各类传播行为做出精准的判断,特别是正确认定提供"深层链接"行为的性质。

文章关键词:

项目基金:文章来源:《当代传播》 网址: http://www.ddcbzz.cn/qikandaodu/2022/0209/1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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